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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5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尊重企业家有姿态更要有内容
蒋 波

不久前,江苏扬州市邗江区举行2021年产业发展推介大会,对当地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令人耳目一新的是,会议安排了企业家为机关部门颁奖。这种做法,打破了过去由上级给下级定位次的惯例,而是突出企业和企业家,把企业和企业家对营商环境的评价作为标准。这从一个侧面体现了对企业家和民营经济的尊重。

其他地方也有类似举措。这些做法有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家创新创造,推动产业兴旺、经济发展,反映的是政务服务观念的转变,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家的氛围,值得肯定。

重视企业家,重视发展民营经济,让弘扬企业家精神落在实处,真正凝聚起企业家力量,推动更多的优秀企业家涌现出来。

不可否认,现实中,少数地方对待民营企业还有不足之处,欠缺契约精神,没有法治意识,没有服务意识。比如,与有关部门签的合同,可能随时被作废;上一年推出的政策,或许下一年就“翻了烧饼”;有的地方仍然存在“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现象,对民营企业还存在偏见,不能一碗水端平。

尊重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不是一句口号。让企业家当颁奖嘉宾、坐主席团是一种姿态,但更重要的是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政府部门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应主动和企业家交流,与企业建立顺畅沟通的渠道。领导干部也要坦荡真诚,理直气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比如,企业家和民营企业需要表达诉求时,声音能被政府部门顺畅听见;政府部门在制定政策时,企业家和民营企业的意见能被参考、吸纳;当民营企业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政府相关部门能主动担当为企业伸张;民营企业可给政务服务打好评,也可以没有顾虑地打差评。只有让弘扬企业家精神不仅放在心上,更落实在行动上,才能以实打实举措让企业和企业家更加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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