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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4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本报记者 李万祥
图①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县人民法院法官邓兴背着国徽与同事们跨过怒江(2019年8月30日摄)。
新华社记者 江文耀摄
图② 河北黄骅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民警在黄骅港综合港区码头给工人讲解法律法规(2019年9月3日摄)。
新华社记者 杨世尧摄
图③ 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水上巡回法庭”工作人员在庭审结束后向高阳镇团堡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2018年4月12日摄)。
新华社记者 饶国君摄

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是发展的可靠保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始终追求公平正义,保护人民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全局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开启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

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8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正式全面启动。此次会议强调,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举措。

以此为抓手,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正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高质量立法稳步推进

2018年3月11日,人民大会堂里涌动如潮的掌声,代表了全国人民的心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国家根本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的这一重要修改,首次把党的领导由宣示性的叙述,上升为具有约束力的宪法规范,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了宪法依据。

法律是治国重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立法呈现任务重、要求高、节奏快的特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将一系列重点领域立法提上日程,列入立法规划,持续用力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

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近两年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及时制定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助力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三农”立法;用法治力量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情况,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备案审查……这些立法工作,重在落实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法治政府建设自我加压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力度简政放权,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压缩自由裁量权……近年来,行政权力在法治框架下得以有效运行。

全面依法治国,政府首先要做到依法而行、言而有信。通过一次次刀刃向内的改革,自我加压,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了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自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随着各地推行“三项制度”试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执法、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据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介绍,我国已初步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全国推行。

同时,“减证便民”持续推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现象明显改观。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合法性审核机制普遍建立,有效减少了越权文件、违法文件、“奇葩”文件的出台。

公平正义浸润人心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云南孙小果案、青海“日月山埋尸案”、海南昌江黄鸿发家族涉黑案……专项斗争开展3年来,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得以查深查实,一大批黑恶势力成了“阶下囚”,一大批地痞恶霸被依法严惩。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全局,加强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有序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重大改革深入推进,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

全民守法氛围日益浓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2017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为载体,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我们在做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用日常生活语言翻译‘法言法语’,结合生动司法案例,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甘露说。

2019年以来,全国50多万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了64万多场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服务法治实践,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件件典型案例,一次次生动的普法课,伴随着法治信仰浸润人心,我国法治建设阔步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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