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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4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丑陋建筑”出了谁的丑
王 晋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要求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严禁建设“丑陋建筑”。这引发网友热议,大家纷纷上图,晒出当地“丑陋建筑”。

网上随手一搜“丑陋建筑”,各种丑图不一而足,让人不禁感叹“没有最丑,只有更丑”。把网友历年推出的“十大最丑建筑”列出来,还真能开个“审丑博览会”。

有人说,美丑并没有绝对标准。设计建造之初也没人是出于“要搞个丑东西”的心态。的确,评判建筑的美丑有一定专业性,有的专业追求可能曲高和寡。但大型公共建筑是“城市名片”,如果挑战公众审美水平,怪异低俗,就别怪公众将其推上“最丑建筑榜”。

看看业内人士给出的“最丑建筑评选标准”,建筑使用功能极不合理、与周边环境和自然条件极不和谐、抄袭山寨、盲目崇洋仿古、盲目仿生、刻意象征隐喻、体态怪异恶俗……用这几个尺子一量,就知道这些建筑是“凭实力最丑”。

人们之所以对这些丑陋建筑“忍不了”,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建筑大多是公共建筑,它们矗立于公共场所、服务于社会公众,花的是纳税人的钱,丢的是当地人的脸。这些建筑体量大、投资巨,而且短期内很难拆除。正如网友所说,这不是“限时艺术展览”,一旦建好,不能“撤展”,会长久地存在于城市中,特别是一些地标性建筑物,对城市风格和城市形象有极深的影响。“丑陋建筑”一旦建成,不拆难看,拆之浪费,必然成为城市的疤痕,也是对社会财富的浪费。

国家曾多次出台政策叫停“丑陋建筑”,但“丑陋建筑”却屡禁不止,折射出社会监管还不到位。公共建筑的建设方案需要专业人士审批,如果审批不严,放任所谓“创新”,“丑陋建筑”就不会绝迹。应完善决策机制,公开透明决策,将行政权力严格限定在项目合法、经济可行、安全科学等把关方面,城市规划部门应严格审核,对不合理、不合格、不和谐的规划设计坚决说“不”,不给粗俗、浪费、复制、抄袭的规划设计方案开绿灯。

审美水准直接影响建筑品位。正如建筑学者所说,有些人认为“高度比功能重要,名气比造价重要,形式比内容重要”,建筑被异化了。这些“怪现状”的形成,导致建筑既缺乏对历史文脉的传承,也没有与自然环境的呼应,成了城市建设的败笔。

建筑是凝固的艺术,也是城市的名片,更是留给未来的印记。公共建筑既是城市品位的体现,也是城市文脉的凝结,更是城市审美的表达。从古至今,我们从不缺乏恢弘大气的建筑,从不缺乏高雅精致的审美,中国建筑史上有很多经典,也不乏兼收并蓄的成功案例,成为一份给地球的礼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等乱象由来已久,这是典型的缺乏文化自信的表现,也折射出一些领导干部扭曲的政绩观。当前,根治“丑陋建筑”还需多措并举,尤其需要确立文化自信。从经典建筑中寻灵感,在地域文化中觅巧思,科学规划,严格审批,让建筑体现中国气象,我们的城市才会各具风格,充满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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