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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2021年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优化营商环境无止境
柳 洁

不在企业拿工资,却20年如一日驻厂工作。早在2001年,湖北宜都市接连派出三批干部服务东阳光公司,为企业协调发展中的大小难题,当好“店小二”,让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东阳光在宜都发展20年来,10次追加投资,累计投资额超过220亿元,助力宜都多年名列全国百强县。20年的服务长跑,充分印证了营商环境也是生产力、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提升生产力、增强竞争力。

一个地区要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相对于资源禀赋这些“硬”条件,营商环境经常被视为“软”因素。这也恰恰说明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主动作为的空间很大。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贴切比喻和生动要求。有呼必应,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眼睛亮、反应快、手脚勤,主动担当,为企业发展排除障碍,这是“有为”。无事不扰,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市场规律,不干涉企业正常经营,不增加企业负担,在法律框架下、市场规则中给予企业更加充分的经营自由,这是“不扰”。

营商环境,“进”无止境。优化营商环境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近年来,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推出了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创新举措,营商环境总体持续改善。但与企业和群众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比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周期长,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这就要求我们决不能有“差不多”“慢慢来”的思想,要清醒认识差距,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危机意识,不断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再发力、再提速。

营商环境,“法”无止境。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各类产权所有者才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要打造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推动“找关系”向“讲法治”转变,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及合法权益,各级政府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坚决切断利益驱动式执法源头;精准把握执法司法力度和温度,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市场监管要审慎包容,实施容错机制清单化管理,与时俱进提高监管能力,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和垄断经营;发挥政府表率作用,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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