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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1年1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事故猛于虎 安全重于山
常 理

近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筑牢安全防控体系,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企业风险主动报告制度。这对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将完善我国在安全风险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安全风险上报方面的管理模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岁末年初往往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与往年相比,今年受市场、疫情、天气等不利因素影响,安全生产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任务更为艰巨繁重。相关部门和企业只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把安全风险管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才能有效降低安全事故风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对于未知风险,要做到了然于心。针对复杂的工艺流程、设施装备、工作环境、人员行为等要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识别、评估。2016年4月,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关于《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根据“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往往有29起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如果安全事故是冰山的一角,那么大量的未遂先兆、安全隐患便隐藏在“海面以下”。企业应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对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实施动态监控,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做到与时俱进。

企业应积极落实安全风险报告责任,定期将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去年11月,江苏省出台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明确提出企业应当登录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按照要求填报安全生产基本信息、较大以上安全风险信息等内容。没有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的,也应当登录安全风险网上报告系统进行确认。这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企业风险主动报告制度开了一个好头。

事故猛于虎,安全重于山。各地各单位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深入细致排查风险,根治重大问题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特别是广大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积极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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