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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2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财政票据电子化便民又利民
曾金华

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规章,自2021年1月1日起,社会公众可以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进行报销,相关单位也可以直接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进行财务入账和档案管理。这项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改革,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政府职能转变重要抓手,助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相比发票,不少人对财政票据还不熟悉。实际上,大部分人都会和财政票据打交道。财政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款凭证,主要用于征收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活动,广泛应用于医疗、教育、交通等众多领域。比如,医院就医收费、高校学生缴纳学费、道路停车收费、高速公路通行收费,这些情况都需要取得财政票据,不少人还需要用票据进行报销。

以往,财政票据主要是纸质票据,往往需要办事群众长时间排队缴费、打票、取票,既费时又费力。顺应科技进步发展趋势和建设数字政府要求,我国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有效破解了这一难题。群众通过自助机、APP、扫码支付等方式缴费,收费单位则可即时向缴费人发送收费电子票据。

这项改革正在显现出越来越大的政策红利。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财政电子票据以其“非接触、零聚集、高效率”的优势,切实提升了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在北京,所有城区实施了道路停车收费电子票据改革,计时计费由“电子眼”实时完成,实现了线上收费、结算、开票,有效治理了人工收费混乱局面,方便了群众停车,减少了国有收入流失。

票据虽小,一头连着群众办事,一头连着国家治理。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对海量票据存根无法全面监管核销等管理滞后问题,实现了实时获取收费信息,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无死角、全方位的监督,为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使一系列收费更加公开透明、监督严格。可以说,财政票据电子化实现了利国利民、多方获益的目标。

顺利推进这一改革,需加强制度建设。日前,财政部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赋予了财政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同样的法律地位和权益。财政电子票据法律地位已经得到确立,各有关单位可以将财政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的合法凭证。

有了制度护航,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应继续加快步伐。各地要聚焦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强电子票据的运用,比如将医疗电子票据运用到医保报销、商业保险报销中去,让人民群众在看病就医、费用报销时,能够切身体会到财政电子票据的便利。

财政电子票据是新事物,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宣传和指导。特别是关注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让老年人更好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通过完善和落实一系列制度措施,使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切实便利群众,让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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