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罗湖区: 多举措并行推进老城区海绵化改造见成效

自2016年深圳市正式入选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深圳海绵城市建设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作为深圳老城区,总面积78.75平方公里的罗湖区在城市布局上呈“一半山水一半城”的特色,属于现状建成度和土地利用强度较高的城区。罗湖区因高强度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遗留下了硬质铺装比例高、内涝积水严重等问题,2016年以前,罗湖区海绵城市建设面积小,全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仅达到43.24%,距离到2020年全区20%建成区达到7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有较大的差距。2016年9月,罗湖区成立了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全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经过近5年的努力,罗湖区通过四大举措并行,推行片区统筹、部门协同、齐抓共管考核与奖励并重等措施,到2020年,罗湖区完成了147项既有设施海绵化改造项目,新增了8.84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面积,海绵城市建设面积占现状建成区面积的20.35%。洪湖片区形成海绵城市连片效应,在2020年的评估实测中,片区地表径流总量控制率高于规划标准。

——片区统筹,重视规划。立足罗湖区城市建设本底情况分片区制订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针对笋岗清水河、深圳水库重点片区制订详细的规划方案,保障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得以落实。

——部门协同,创新机制。依据每年任务目标,制订并下发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到各有关部门,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到各部门的工作中,制订建设工程全流程管控方案,强化各部门管控责任。各部门在各自负责的建设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深圳90”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优化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督与动态管理,配合罗湖区相关单位督促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到城市更新管理办法、规划管控两证一书、政府投资前期工作中。制订海绵城市建设指引,指导住宅小区在改造中落实海绵城市理念,推动老旧住宅小区改造。

——齐抓共管,严抓落实。在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融入海绵城市要求加以管控,强化海绵城市理念的落实。全过程监督与动态管理在库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每周开展项目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项目提出整改要求以保证豁免清单外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全部落实海绵建设要求。

——重视考核,奖赏分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核,重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落实。鼓励并指导社会投资项目申请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奖励资金,同时,会同产业部门设立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扶持辖区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及其他重点行业,对于获得市级奖励资金的项目,可同步申请罗湖区产业升级奖励资金,对于在罗湖区落地的海绵城市典型项目可叠加奖励。

目前,罗湖区正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智慧水务在线监测设备对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进行进一步评估,用实测数据,依据国家标准,从点到面对海绵城市建设实效进行评估验证,为未来韧性城市的建设提供基础经验。

(数据来源:深圳市罗湖区水务局)

·广告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