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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罗湖区:
打造“行政+检察”新机制 织密深港供水水源地“保护网”

随着河流整治工程的不断推进,梧桐山河水质清澈,成为罗湖居民日常休闲的好去处。

经过整治的深圳布吉河水清岸美。

深圳水库是深港两地的“大水缸”,也是连通深港的“生命线”,对两地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巨大的支撑作用,是生命水、政治水、经济水。自2018年深圳罗湖区实现辖区湖库三级政府湖长全覆盖后,持续深化管理体系,构建了“政府履职、人大监督、部队助力、民间参与”的良好管理局面。

近年来,罗湖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2020年,罗湖区水务、生态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打造“行政+检察”新机制,打通了辖区湖库管理“最后一公里”,织密保护深圳水源地的“保护网”。

先行先试,完善水源保护机制

深圳水库库区面积广,周边自然生态非常脆弱,容易受到破坏。罗湖区“三级四类”的湖长在长期管护工作中发现,一些违法行为也较隐蔽,给生态环境管理造成一定困难。如果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仅限于办理个案,远远不足够,还需要推动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才能长效保护脆弱的生态环境。近年来,深圳市罗湖区主动作为、先行先试,先后建立“人大+检察、社会+检察、法院+检察”“行政+检察”工作机制,探索构建共建共享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形成检察公益诉讼“罗湖模式”。

深化联动,成立水库保护联盟

2020年,为了织牢水源地保护网,罗湖区9家单位经过近半年时间的酝酿,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就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协作机制达成一致意见,会签了《关于建立深圳水库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深圳水库保护大联盟的成立。《若干意见》要求各成员单位依法监督、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履行保护水库生态环境的监管职责。每半年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集中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全方位落实深圳水库生态环境的监督及落实。

持续发力,长效保障供水安全

罗湖区通过联合行动、联合办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圳水库水质持续稳定达地表水Ⅱ类水标准。下一步,深圳水库保护大联盟将持续以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深化推进“行刑衔接”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各职能单位的职能优势,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协同效率,实现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定责、早整治”的治理目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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