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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禁止电子设备声音外放
罗 琪作

从12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正式实施,其中新增了针对手机、平板、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声音外放的禁止条款。禁止电子设备外放并非新鲜事。近年来,北京、广州、天津、长沙、武汉等地均出台过严禁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外放音乐的规定。但因缺乏与之配套的强力执行措施,一些城市相关规定尚未落到实处。时下,轨道交通已成为越来越多市民日常通勤的重要选择,有关方面只有做足功课,完善与相关规定配套的执行机制,加大对电子设备外放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才有助于切实营造安静文明的乘坐环境,满足众多乘客的共同诉求。 (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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