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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业务”
徐 骏作(新华社发)

近年来,国家多次发文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但媒体调查发现,一些培训机构近年来开发了新业务——“全日制”初高中教学。这些机构租赁公寓楼或职业院校场地,以“公立校名师任教”“军事化管理”为招生噱头,收取高额学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与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据此,有关部门对此类培训机构应及时规范整治,将培训机构办学过程纳入监管。同时,各地还应加大教育投入,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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