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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1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得到全面实施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李万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其中,特别强调要坚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2018年8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在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于敏、张富清、袁隆平等36位杰出人士以及6位国际友人被授予国家最高荣誉。这是现行宪法实施以来首次集中颁授国家勋章。

2019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特赦了九类服刑罪犯共23593人,这是宪法规定特赦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实践。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重大举措,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制定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妥善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依法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完善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体制机制……通过依法开展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保证宪法得到切实遵守和执行。

备案审查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重要制度安排。根据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进行备案审查,对与宪法、法律和上位法规定相抵触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有权予以撤销、纠正。从2017年起,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连续三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向社会公开。目前,覆盖全国的统一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成,并初步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统计,2019年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1995件,报送备案的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33件,研究处理公民、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138件。经审查,督促制定机关纠正与宪法法律规定和精神相抵触、不符合、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506件,维护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宪法在治国理政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实施。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国家公务人员首先要起表率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就是要让公职人员心中有“法”,树立法治理念。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大背景下,对宪法至高无上法律地位的郑重确认。正如专家所指出,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随着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不断深入,普通人对这部根本法也更加亲近和熟悉起来。随着宪法座谈会、向宪法宣誓、社会公众开放日、中小学晨读宪法等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的开展,全社会掀起崇尚宪法、弘扬法治高潮。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从读懂宪法到信仰宪法,坚定宪法自信,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依法治国的根基就会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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