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6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10月26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 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重点突出行业监管的系统性、协同性,运用行政监管、市场约束、行业自律、信用建设等多种方式手段,具体推出了10项政策措施。包括完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政策,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实行备案管理,促进形成科学有序的管理格局;逐步推动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质量评估,鲜明树立质量优先发展导向,推动形成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同发展的格局;深化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不断保持和提升执业能力;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监测和管理,及时共享有关信息等。
据介绍,注册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开展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等主体的财务报表审计,出具审计意见,提示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保护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但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不高、风险意识不足、内部治理结果不完善,执业环境不容乐观,需要加强和改进执业管理,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坚持有序推动、平稳实施。在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政策的同时,加快形成接续性管理措施,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自身规模、能力和专长承接业务,推动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实施意见将如何落地落实?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明确工作任务分工,确定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实施意见中的每一项措施,形成具体的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加快形成配套措施的具体细则。
同时,还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在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同国资、银保监等部门的关系,形成协调协同工作格局的同时,财政部门将及时完善审计准则等执业规则,及时了解其他监管部门对审计质量的需求,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质量,有效满足相关需求。
此外,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财政、国资等部门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应当提高对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与提高审计质量的认识,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密切关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