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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0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网红景点虚假宣传理当受罚
□ 江德斌

今年5月份,有网友吐槽湖南临武滴水源景区“天空之镜”实景和宣传照反差太大。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天空之镜”因虚假广告被罚款12万元。

“天空之镜”的“鼻祖”是玻利维亚的乌尤尼盐沼,因湖面如镜子般透亮得名,茶卡盐湖成因与景色均与之相似,被称作中国的“天空之镜”。近年来,随着旅游打卡和短视频流行,茶卡盐湖“天空之镜”成为网红景点,各地也冒出了一些山寨版“天空之镜”。

此前,临武“天空之镜”在宣传推广时号称巨资打造,并收集多张他人“天空之镜”彩页效果图及一些文字用语,看似美轮美奂,广告推文发布后点击量高达数万,市民游客纷纷前去观光拍摄,到现场才发现与广告差距太大,实际就是一个约8平方米的镜面,根本无法达到“天空之镜”的效果。显然,临武“天空之镜”宣传广告内容与实景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近年来,游客热衷体验式旅游,在网红景点打卡,获得社交关注,由此带火一批景点,拉动当地旅游经济。但是,一些地方随之掀起“模仿潮”,弄出一批山寨版网红景点,照搬原版的外观、创意等,又缺乏原版的韵味,不伦不类,令游客大失所望。

此类山寨版网红景点,有些已涉嫌侵权及虚假宣传,不仅影响原版景点声誉,也欺骗了游客。有关部门对此类景点加以整治,对违规者施以重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助肃清旅游市场“山寨”乱象,促进旅游经济健康发展。各地在发展旅游项目时也应立足本地特色,切莫盲目“蹭热点”,须知,故意忽悠公众牟利,要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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