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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9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宿, 不能再野蛮生长
□ 陈发明

近年来,民宿作为旅游行业的新业态,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遍地开花,并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对经营者来说,民宿增加了就业岗位,盘活了闲置资源,拓宽了增收渠道;于游客而言,民宿的兴起,增加了住宿供给,降低了旅游成本,丰富了游玩选择。这种双赢的模式,成为其快速发展的原动力。

数据证明了民宿蓬勃发展的态势。今年7月,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共享住宿发展报告2020》中显示,2019年,我国共享住宿市场交易规模约为225亿元,同比增长36.4%。参与人数达2亿人,同比增长53.8%。其中服务提供者人数约618万人,同比增长54.5%;房客人数约1.9亿人,同比增长53.8%。

发展民宿的好处毋庸多言,但不容忽视的是,民宿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因管理机制不完善,准入门槛较低,也显露出野蛮生长的迹象。

一方面,监管层面的漏洞和行业规则的缺位,让民宿行业乱象丛生。我国《旅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城镇和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依法从事旅游经营,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但是目前各地在民宿领域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缺乏健全完善的行业管理机制。从性质上看,民宿是介于酒店和出租屋两者之间的“中间地带”,正是因为这一特殊的身份,让民宿行业在日常运营中出现了不规范现象。比如,网络平台上,房源图片与实际入住房屋条件不符;个别景区周边民宿欺客宰客现象时有发生;住宅区内改装的民宿,经营者与小区居民矛盾频现。

另一方面,经营层面的不成熟,让民宿同质化竞争激烈,质量参差不齐。2019年7月,国家文旅部发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对民宿的等级和标志、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条件和划分方法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实际经营中,列入星级管理的民宿只是少数。有的人将闲置房屋略加改动就入驻网络平台揽客,打着民宿的招牌,实则为无证经营的家庭旅馆,存在安全隐患;有的地方鼓励发展民宿,不惜投入专项资金补贴,导致民宿供过于求,经营效益不佳;有的民宿华而不实,以豪华装修为噱头卖出天价,缺少自然、人文特色和便捷性。

任何一项利国利民的新业态、新事物的诞生和成长,都需要包容宽松的社会环境,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撒手,任其肆意成长。在共享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民宿行业作为新的消费业态,其前景值得期许。但在其成长过程中,不仅需要扶持和鼓励,更需要规范和标准。

日益火爆的民宿,既是经营者的新机遇、消费者的新选择,也是管理者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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