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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9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游乐项目安全监管应加快补位
□ 房清江

近年来,因为兼具运动性、趣味性和时尚性,诸如攀岩、蹦床、晃桥、马术、蹦极等新兴游乐项目在年轻人甚至儿童中颇受欢迎,但其存在的安全风险也不容忽视。近些年,新兴游乐项目引发的安全事件不时发生,有的甚至引发司法诉讼。尽管如此,类似伤害及经营者所付出的沉重代价仍在重复上演。要规避网红游乐安全事件发生,归根到底还得靠经营者、监管者以及消费者形成合力,善于防险避险,防患于未然。

一些网红游乐项目大多从专业体育运动演化而来,但目前还缺少明确的商业经营管理规定,对其经营者无特定的资质要求,对经营者的市场准入条件、场地规格、游乐设施、人员配备、管理水平等方面也缺少统一的标准和要求,不少地方的相关经营者往往仅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经营者安全责任模糊,经营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不少经营场所安全提示不足、滥用免责条款,刻意规避责任等。

要使网红游乐项目更安全,必要的监管应加快补位,通过监管加以引导规范经营秩序。一是应完善新兴游乐项目行业规范标准,加强对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资质审核,制定高危游乐项目设备设施生产及安装标准,出台相应游乐项目基本游戏规则和禁止事项。二是应加强对行业经营者的执法监督,细化安全运营标准,强化标准落实,加大运营主体安全责任落实的行政管理与监督,督促场所落实游戏安全告知、安全保护以及紧急救助等安全措施,提高场所安全管理规范水平。

同时,网红游乐安全也是公民人身安全的一部分,需要将其纳入全民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增强社会生活个人安全可控性与主动性。网红游乐虽然新鲜刺激,但游客要学会冷静理性,根据自己的能力以及对项目的了解谨慎选择,对于未成年人参与游乐项目则应加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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