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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7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商家被判“假一赔五”有警示意义

为取得消费者信任,很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会作出“假一赔五”“假一赔十”甚至“假一赔百”的承诺。但在发生纠纷时,消费者和经营者往往会对“假一赔×”的条款产生争议。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依法判处商家给予消费者“假一赔五”的5倍赔偿。

【短评】“假一赔×”承诺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但如果商家做不到,受害的是消费者。我国法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为促销可以作出相关承诺,这种承诺既是一种宣传也是一种约定。如果“承而不诺”,则涉及虚假宣传乃至构成欺诈,要为此承担后果。依法判处商家向消费者5倍赔偿,对商家“任性承诺”“虚假宣传”是一种警示,也提示消费者要敢于对商家的“假一赔×”较真。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监管部门,都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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