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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7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代言有风险,“站台”要谨慎
□ 胡建兵

近日,多位明星为某投资理财平台代言遭遇“翻车”,给明星代言再次敲响了警钟。时至今日,不少生产厂家早已将明星代言作为推广产品、占领市场、取得市场信誉的一大手段,相关明星也由此赚得盆满钵满。一般来说,明星代言能增加消费者对品牌的好感度,从而为品牌增信,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销售业绩。

不过,代言产品有风险,名人代言须谨慎。对企业来说,明星个人形象参差不齐,一旦明星社会名声不好或出现负面事件,就可能会波及产品,因而对商家来说,选择合适的名人很重要。对明星来说,一旦所代言的产品出现问题,不少消费者就会将账算到名人头上,责任难逃。

《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广告法》还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明星在没有清楚知晓代言产品的情况下就轻易代言,可能会存在很大风险,甚至会带来相应法律责任。

明星是公众人物,理当倍加珍惜个人声誉,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不作虚假宣传,不为质量无保证的产品作推荐。如果为获得一些代言费却不考虑后果,甚至为自己不熟悉且高风险的领域贸然代言,最后难免会损害自身形象,得不偿失。希望明星们慎重看待代言行为,保护好个人形象和信誉,不让消费者遭受无谓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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