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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6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消费警示
朱慧卿作(新华社发)

近期,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出现不能如约上课、关门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日前发布消费警示:预付式教育培训须谨慎,应谨防“金融贷款”陷阱。据了解,一些不法经营者诱导消费者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向与其合作的第三方金融平台贷款。教育培训机构关门停业后,消费者与第三方金融平台的贷款合同、债务关系并不会解除,如消费者不按期偿还贷款,将影响个人征信。有关部门提示,消费者要警惕教育培训机构所谓的“低价优惠”“分期付款”“免息”等诱惑,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及风险承受能力,科学理性分学期缴纳培训费;要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合同,开具正规发票,一旦发现经营异常或合法权益遭侵害,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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