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荣光
据报道,中国商业联合会近期发布通知,要求由该会下属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这是行业内的全国性标准,将于7月份发布执行。
“直播带货”是时下电商行业备受热捧的营销模式,一大批名人、网红当起主播,还有一些普通人也玩起“直播带货”。由于网络主播、内容发布平台、产品供应企业等相关参与者缺乏明确的管理标准和监管机制,有些网红只在镜头前推荐产品,事先对产品没有全面了解,致使“直播带货”发展参差不齐,甚至有消费者反映,一些通过直播购买的商品质量不高,“三无”产品掺杂其中;一些大V带货也频频“翻车”,数据遭到质疑。
为“直播带货”立标准、定规范,并非阻碍新业态的蓬勃发展,而是要规制各种乱象,避免其成为法律空白地带。对于直播平台应严格实行备案及许可,对主播实行实名制认证,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制度,以及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把存在售假、伪造流量等行为的主播、“网红”列入失信名单,无疑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带货直播”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