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创新创业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5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乐见科技成果“含金量”显著提升
佘惠敏

最新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9年度报告》让我们看到,我国科技成果正在源源不断地转化为累累“金果”。

说起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业内人士往往会提及“三部曲”。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实施,201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办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三部曲”从修订法律、出台配套细则到部署具体任务,明确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路径。

去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报告首度发布,体现出“三部曲”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显著进展。今年的报告中,成果转化合同总金额同比增长过半、成果转化合同均价增长超四成。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项改革措施正在逐步落实,创新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迎来创新驱动发展新局面。

这一变化,从“标王”中就可见一斑:2018年的报告中,单项成果转化金额最高纪录为山东理工大学“无氯氟聚氨酯化学发泡剂”项目,实现成果转化5.2亿元;而2019年的报告中,“标王”金额大幅度提升,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压缩空气储能技术作价投资”合同金额高达17.5亿元。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不仅科研成果的总价、单价纷纷提升,科研人员的口袋也鼓起来了。今年的报告中,科研人员个人获得的现金和股权奖励占成果转化现金和股权收入的比例,由2017年的51.3%增长到2018年的52.7%,研发与转化主要贡献人员获得的奖励占奖励个人总金额的比例从2017年的90.2%提升到2018年的94%,这些比例已经超过了“三部曲”所要求的比例,科技“创富”效应进一步显现,让潜心科研的科技工作者不再清贫。

仅就2017年、2018年两年的数据来看,个人奖励比例提升幅度似乎不算太大,但与“三部曲”之前对比则能看出显著不同。过去,高等院校等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转化需要层层审批,手续复杂,而且科研人员没有处置权,变现困难。根据此前的规定,科研人员获得的奖励只占成果转化净收入的20%。由于缺乏转化渠道,加上科研人员缺乏足够的激励机制,大量科技成果只能被迫“沉睡”。如今,随着这些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桎梏纷纷被打破,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含金量自然有了明显提升。

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通道,培育发展新产业新动能,均离不开科技成果转化。我们期待着,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和机制的完善,有越来越多的科技成果变成“金果”,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