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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5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泄露客户信息岂能道歉了事
史洪举

近日,一位知名脱口秀演员发微博称,某银行未获本人授权,便将其个人账户流水提供给他人。对此,涉事银行官方微博发布道歉信称,银行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提供了该脱口秀演员的银行流水记录,对此向其郑重道歉,并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给予处分,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在人们的印象中,银行是安全和信用的象征。然而,在这一事件中,涉事银行却应所谓大客户要求,随意向其提供其他客户的账户流水信息,让人大跌眼镜。我国对个人信息尤其是财产信息的保护较为严格。根据有关规定,除存款人本人外,只有司法机关、税务机关等法律授权机关方可按照程序查询银行账户或流水。用人单位无权查询员工银行账户。可见,该银行管理与合规工作有待加强。

涉事银行这种犯众怒、挑战公众信任底线的行为,即便道歉和处分员工,也不能撇清其法律责任。要根据有关事实,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定涉事银行及有关员工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即便不触犯刑法,也应承担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责任。比如,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侵犯个人信息的,可处50万元罚款。根据《网络安全法》,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可处100万元罚款。根据《商业银行法》,非法查询个人储蓄存款的,可处50万元罚款。

监管部门应深入调查并依法追责,让涉事银行为其侵犯客户信息行为承担责任。同时,应以此警示银行业及相关企业重视客户信息,积极构建更为完善严肃的信息保护机制。

(作者单位: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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