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3日讯 记者赖永峰 刘兴 熊丽报道:国务院13日发布《关于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批复》,同意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这是继宁夏、贵州之后,全国第3个获批的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
批复要求,试验区建设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挖掘区域合作潜力,推动资源要素自由高效流动,加快构建内外并举、全域统筹、量质双高的开放格局,努力走出一条内陆省份双向高水平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新路子。
批复要求,江西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抓紧编制并落实好具体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推进试验区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布局、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