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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介绍做好疫情期间脱贫攻坚和民政服务情况——
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敖 蓉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不但制约了贫困户外出务工增收,还增加了农户生产经营困难。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保障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相关部门出台了包括产业就业、资金、金融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正在得到化解,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按时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

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又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受疫情影响,很多困难群众不能正常外出打工,他们的基本生活怎么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能否如期完成?4月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

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据统计,疫情对贫困地区的影响主要包括了制约贫困户外出务工增收、增加农户生产经营困难、推迟扶贫项目开工时间等。对此,相关部门出台了包括产业就业、资金、金融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

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副司长王春燕介绍,这些政策正在逐步发挥作用,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

除湖北省以外,各地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干部已全部到位,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也已全额拨付到位,而且还在持续增加。同时,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以及扶贫项目开工复工等工作持续提速。其中,3月6日至27日,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增加了665.9万人。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正在得到化解,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按时完成今年的脱贫攻坚任务。”王春燕说。

为了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落下的工作赶上去,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扶贫部门开展了多项工作。包括推动561万有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尽快外出务工,落实消费扶贫行动,开展挂牌督战,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短板,督促各地尽快建立防止返贫的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及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

照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确保困难群众在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各地采取了多种措施、多种办法资助困难群众。

例如,湖北省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城市人员不低于500元、农村人员不低于300元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同时,设置临时安置点,为住宿困难的滞留人员提供集中安置,并按照每人每天300元标准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生活无着、确实困难的滞留外地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标准给予临时救助。截至3月31日,累计设置安置点69个,安置近6000人,救助13000多人,发放临时救助金3500多万元。

此外,天津、江西等地向困难家庭发放了米、面、油、蔬菜、口罩、消毒液等实物,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据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勇介绍,特殊困难群体主要是指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以及一些重残重病患者。疫情期间,当特困群体的监护人或照料人被隔离治疗时,各地民政部门会接手特困群体的照顾服务。例如,湖南、山东等地为一线防控人员直系亲属提供了临时全免托养服务。同时,很多地区还开展了探视和帮助居家隔离特殊困难人员的工作。

为了帮助生活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民政部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受理低保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明确在疫情严重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地区,可以增发生活补助金,具体标准和范围可以由地方根据受疫情影响的程度自行确定。

不断创新扶贫方式

统计显示,有三分之二的贫困家庭有外出务工,在有外出务工的贫困家庭中,三分之二左右的收入来自务工收入。因此,对有劳动能力的、有技能的贫困户,国务院扶贫办会同人社部给予特殊政策,引导各地对贫困劳动力优先安排就业,优先稳岗。

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副司长吴华介绍,经过努力,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总体向好,全国已有2000多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且持续保持明显增长势头。

在消费扶贫方面,各地扶贫办在疫情期间及时上报区域性扶贫产品滞销情况,积极推动中西部地区进行扶贫产品认定,广泛动员东部地区、中央单位、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搭建平台,购买扶贫产品。

截至3月27日,中西部22个省份一共认定了22566个扶贫产品,涉及1000个县和10269个供应商。东部9省市购买扶贫协作地区农副产品21.21亿元。同时,中央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共谋良策。

王春燕表示,从目前各地报告的情况来看,贫困地区扶贫产品区域性滞销问题已经得到缓解,“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典型案例和经验的推荐,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争取把消费扶贫打造成社会扶贫的一种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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