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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3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云南清理整顿 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
本报记者 曹 松

“云南被誉为‘动物王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产业在全国起步较早,尤其是近20年来,云南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种质资源,适度发展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2月24日颁布实施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将对食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王卫斌说。

截至目前,云南省有合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殖户2131家,养殖种类包括野猪、蓝孔雀、蛙、雉鸡、梅花鹿等,总存栏量约264万头(只)。经初步评估,固定资产投入超过12亿元,从业人员8000余人。

面对史上最严“禁野令”,云南合法食用野生动物养殖户怎么管?

王卫斌表示,云南省林草局正抓紧制订科学、规范、可行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分类管理措施。一方面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封控消毒,禁止交易,严禁遗弃和宰杀野生动物。另一方面按照国家林草局通知要求,迅速开展产业清理整顿基础工作,在前期排查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对已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进行清理统计,逐个核实繁育场所实际固定投资、繁育动物种类及存栏量,组织研究起草有关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对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将研究制订严格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列明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建立评估机制,经审核确定来源合法、符合法定条件的方可予以批准,并依法严格检疫检验,有效防范疫源疫病的传播和扩散。”王卫斌表示,云南省同时加强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后续监管,防止滥用、虐待等不当方式,坚决杜绝假借合法渠道从事非法交易活动和食用行为;对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种类,按家畜家禽饲养有关规定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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