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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3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出租车“份子钱”不能一减了之
□ 张西流

据报道,为切实减轻企业和驾驶员负担,多地正在采取措施,适当减免出租汽车“份子钱”。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月份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接单量、运输量下降85%,出租汽车司机收入大幅下降。

在车辆折旧加快、私家车增多、网约车业态快速发展,甚至个别地方存在“黑车”抢活的情况下,个别地方出租车“份子钱”占比偏高确实已成为影响司机收入的重要因素,以致出租车“退租”现象时有发生。2018年6月份,广州出租车试点取消“份子钱”,司机和企业协商分配比例,这是具有破冰意义的探索。进一步看,建立新型司企收入分配机制,改变交“份子钱”的粗放管理方式,使得司机实现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所在。

其中,一个关键是要完善收入分配调整和协商机制。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出租车行业工会建设,让司机成为行业工会组织的主体,在收入分配集体协商中,享有与企业平等的话语权,并与企业形成和谐共赢的劳资关系。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监督、协调作用,维护收入分配集体协商的公正和公平。特别是要把监管和协调工作做在平时,做在事前。

更重要且最根本的,是要促进服务转型升级。在网约车抢客挤压出租车市场情况下,仅凭调整或减少“份子钱”显然治标不治本。出租车除了减少成本,关键是要有市场、增收益。为此,出租车企业应该主动升级服务,在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中增收,并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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