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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3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严防细查境外疫情输入
□ 李万祥

3月14日,我国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6例。截至3月14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11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表明,境外输入当引起高度重视,须严防细查、从严从紧。

经过艰苦努力,国内已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但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同时,境外多个国家疫情仍在持续快速增长,世卫组织宣布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防控工作丝毫不能放松。

然而,有人就是不按规定申报健康状况,隐瞒个人活动情况,蒙混过关。近期曝光了多起入境人员故意隐瞒病情、接触史、旅行史的案例。北京廖某君等8人在意大利吃退烧药登机,不如实填写信息;浙江王某某、叶某等6人从意大利回国未如实申报健康状况;郑州郭某鹏隐瞒意大利旅居史。以上诸人均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如实申报,是每个人的法定义务。入境人员当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防控隔离要求,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就诊。一旦隐瞒或虚假填报,造成疫情传播,后果不堪设想,也难逃法律制裁。依照刑法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相关部门和地区要严格落实落细联防联控,完善对策,封堵漏洞,决不让瞒报者得逞。重点交通枢纽城市,要将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作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海关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实现多层次、全链条、立体化防控。按照防控规定要求,要对来自疫情严重国家(地区)的人员启动100%流行病学调查,从严从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人员护照管理,对于迟报、瞒报、谎报的,依法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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