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经济与法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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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3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协处劳动纠纷北京执法不手软
本报记者 李佳霖 郭静原

随着返京人员的增多和求职高峰的到来,一些个人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也接踵而至。值此特殊时期,遇到矛盾纠纷该怎么处置?3月6日,北京市人社局公布了一批劳动保障执法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月17日,北京东城区劳动保障监察队接到一起关于反映某科技公司对滞留武汉的职工只支付待岗工资的投诉。当事人称,因身处武汉,目前处于政府隔离管控状态,但公司没有与他充分协商,以疫情期间相关部门停工停产为由强制他待岗,并发放待岗工资。

该公司表示,因反映待岗问题的人员较多,而公司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目前资金缺口较大,支付职工工资报酬难度较大。经东城区劳动保障监察队反复约谈涉事公司负责人,最终,涉事公司承诺,将克服困难、筹集资金,按期支付职工工资报酬,并与职工加强沟通,做好安抚、疏导工作,有力保障了劳动者特别是武汉滞留人员的合法权益。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发挥行业主责和属地责任联防联控机制作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立即纠正处理,发现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立即协调处置,发现自发劳务市场疫情传播隐患的立即集中联合整治。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劳务派遣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发劳务市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监督检查力度,早行动、早排查、抓落实,避免出现疫情防控隐患问题。对违反国家和本市防控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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