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保制度建立伊始,即形成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两大板块。就目前个人账户的运行而言,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基金积累的收益不明确。基金积累制的固有缺陷,不仅使资本运营管理成本较高,而且一旦储蓄利率赶不上费用增速,则基金跨期积累不仅无法很好分担风险,而且会带来基金使用效率的损失。
第二,没有互助共济功能。基金积累制本身不能实现转移支付和收入再分配,而且受到社会筹资能力约束,将缴费(全部个人缴费+单位缴费的30%左右)用于个人账户积累则必然降低统筹基金筹资水平,削弱了医保统筹互济功能。
第三,个人账户基金浪费严重。各地个人账户使用政策有所差异,大部分地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药店、门诊自付和住院自付,但个人账户在药店的支出浪费严重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第四,门诊统筹不足。统筹基金筹资有限,往往优先用于住院费用报销,绝大多数地区没有较好的门诊统筹,这使得门诊费用较高的老年人负担较重。
建议考虑4方面的原则,可以有助于改革平稳推进。第一,减少改革冲击力度,稳妥推进;第二,不能降低(实际上会提高)参保者尤其是退休人员的保障水平;第三,同步建立门诊统筹支付制度;第四,将门诊和住院纳入同一基金池,统一管理和使用。
具体到政策层面,可以考虑以下两种路径选择。首先,不直接取消个人账户,而是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在规定的窗口期内,参保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参加,即为自动同意用个账基金购买门诊统筹。其次,逐步过渡,先行将原本30%左右的单位缴费停止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仍划入个账;未来再择机将个人账户并入统筹基金。
在不增加缴费的情况下,利用个人账户资金建立完善门诊统筹制度,会提高参保人整体获得感。门诊(包括慢病、大病)费用较高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基金互济获得更多的统筹支付,生病较少、费用较低的参保人虽然损失了个账资金,但获得了门诊保障和更好的住院保障,等于用那些花不了也取不出来的“闲钱”买了一份实实在在的保险,也是净受益者。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