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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3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隔离保证金”当及时纠正

日前,河南南阳市纪委通报一起违规收取防疫“隔离保证金”问题。该市唐河县源潭镇出台“土规定”(未执行),要求外出务工人员在办理健康证明时承诺若被务工地劝返,回乡后需接受集中隔离,并每人缴纳500元“隔离保证金”。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处分,违规收取的保证金已全额退还。

【短评】收取“隔离保证金”,表面上看似乎能督促务工不成的返乡群众积极参与隔离和防疫,但按照我国《价格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只有国家部委和省级以上(含)政府等才有权设立,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设立。缺乏依据的乱收费,不仅会增加群众的反感和不配合情绪,而且不利于防疫大局。疫情发生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在不同场合一再强调要依法依规防疫。各地各部门要提升法纪意识和服务意识,使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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