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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2020年2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两不误”:
为企业送上“法治礼包”
本报记者 李万祥

新冠肺炎疫情不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也严重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还带来了一些法律问题。为帮助企业妥善处理疫情期间涉法问题,各地司法部门一手帮企业完善防疫措施,一手为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降低疫情带来的不良影响。

评估案件经济影响

近日,湖南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经济影响评估的实施意见(试行)》,为全市企业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状态下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张家界市中院此项举措主要针对7类情形的案件: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严重且不可逆后果的;投资规模较大、建设时间较长且涉及公共利益的;国家经济政策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可能带来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引发关联产业或新产业的产生和发展的;影响当地区域金融稳定的;可能会引起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其他可能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或波及社会经济稳定等情形的,承办法官需对相关案件作出经济影响评估。

对上述案件从立案、保全、审理、执行、司法公开到审限管理等各个环节,张家界法院都要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作出分析、评估并加以有效防范和处置,尽可能地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为推动全市企业顺利复工复产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张家界市中院强调,要严格遵守各类案件的法定审理期限,从严控制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等情形的审批,防止因案件审理时间过长“拖瘦”“拖垮”民营企业。该中院审管办、监察室将定期检查全市法院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情况,对应当评估却不予评估,或承办部门、承办人严重不负责任,采取措施不当,引发涉诉信访或其他重大事件发生的,将按照责任倒查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隔空”讨薪促复工

“我在武汉,现在‘封城’走不了,不管什么事情都等疫情过去再说吧。”

2月19日,当四川眉山市丹棱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张琴第一次给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胡某某打电话时,虽然劝说了10多分钟,但胡某某并没有积极配合,态度比较冷硬,并挂断电话。

“长时间的‘封城’,肯定会让人感到烦躁,特别是现在企业什么时间复工不确定,企业需要承担很大的压力。申请执行人家庭比较困难,春节后一直没能出去打工,也是万分焦虑。”张琴十分理解身在武汉的胡某某,但申请执行人那边同样有压力。

今年春节前,湖北黄石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丹棱县承包了某建设工程,左某某从事工程焊接工作。由于建筑公司拖欠左某某工资未付,左某某将建筑公司起诉至丹棱县法院,法院判决后,建筑公司只支付了部分工资。春节后,张琴又多次电话联系,直到2月19日,胡某某终于接听了电话。在通过电话、微信多次联系并作心理疏导的同时,张琴还向胡某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表示如果不履行法院判决可能会影响下一步企业正常复工。最终,胡某某当天通过微信支付了全部拖欠工资,并及时将工资兑付给左某某。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现在我们这里逐渐解封了,我也要快点出去打工了。”左某某在电话中说。

法律服务“量身定制”

“正为复工复产工作犯愁的时候,检察院给我们企业提供了法治保障。”“检察院为我们民营企业制定的13条服务保障意见很精准。”2月13日,山东胶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廷祥收到多条企业主发来的信息。

原来,胶州市工商联将该市检察院近期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意见》转发给了全市2865家企业。为企业“量身定制”的《意见》,受到了各企业的欢迎。

2月15日,在福建石狮市永宁镇前埔工业区,台商企业飞鸿五金饰品有限公司的车间被收拾得整洁一新,复产正式启动。

据了解,永宁镇前埔工业区有大小企业54家,规模以上企业6家。如何做到复工复产与疫情防控“两不误”,消除企业主、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顾虑?

特殊时期,泉州市检察院驻村干警和村干部一起“上阵”,帮助企业渡难关。驻村干警梳理政府部门关于企业复工、防疫的相关政策,制作了《辖区企业复工工作及疫情防控责任相关注意事项告知书》及配套文书,帮助企业列明了复工准备、员工上岗、恢复生产、日常管理等环节的防疫重点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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