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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莫让年夜饭成“年夜烦”
□ 丁家发

“抱歉,大年三十晚上的包间已经订满。”最近,不少消费者在拨打电话预订年夜饭时,都会听到这样的回复。由于年夜饭预订火爆,部分酒店设置“最低消费”“限时消费”等不合理消费条件的现象也有所抬头。

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到餐馆、酒楼吃年夜饭已逐渐成了社会风尚,常常导致预订年夜饭“一包难求”,于是人们抢订年夜饭的时间是一年比一年早。从往年情况看,一些商家趁节“打劫”,不仅对年夜饭包厢限定最低消费,而且还出台限时消费、强收包厢服务费、大幅度提高价格等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年夜饭预订紧俏的情况下,很多消费者不得不接受商家的霸王条款,年夜饭变成了“年夜烦”。比如,一些餐馆对消费者吃年夜饭限时2个小时,一家人吃年夜饭品佳肴、聊家常,难以控制时间长短,“2小时内吃完”像是赶着完成任务,让人意犹未尽,也冲淡了节日的喜庆气氛。

对此,餐饮企业应当严格自律,主动纠正错误做法,取消年夜饭“最低消费”“限时消费”等规定。各地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应该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和约束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对春节期间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有效遏制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欢乐、祥和、愉快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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