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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作梗”
徐 骏作(新华社发)

2020年元旦刚过,“2019年未休年假能在春节前后休吗”“未休年假能否要经济补偿”等话题再度引发热议。现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然而,现实中落实相关规定仍存困难,多种原因造成了劳动者的实际感受与制度初衷之间存在差距。业内人士表示,带薪休假总天数偏少、劳动者休假安排自由度偏低是近年来“跨年休假”等问题屡屡引发社会热议的根本原因。应该根据我国文化传统,在逐步合理增加带薪休假天数的基础上,赋予劳动者更多的休假自主权。 (时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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