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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6版:特别报道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版  下一版 2020年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费“瘦身”助力高质量发展
□ 李旭红
2019年11月6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台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为企业代表介绍减税降费政策。 新华社记者 宋为伟摄

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2019年,我国普惠性与结构性并举的减税降费持续推进,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12个税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19个费种。数据显示,2019年1月份至10月份,全国实现减税降费19688.94亿元,其中减税16473.26亿元,降低社保费3215.68亿元。具规模、有重点、成体系的减税降费政策在减轻微观主体负担、激发市场运行活力、确保经济稳中求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极大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基于当前减税降费基本情况,可以从以下角度继续巩固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发挥减税降费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持续性效应——

一是注重减税降费政策提质增效。在继续贯彻执行普惠性减税降费的基础上,需要注重结构调整,将政策落实到需求更加迫切、效应更加明显的领域,提高政策的质量和效率。

二是通过税收法治化保障减税降费成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基于完善市场经济和法制环境的考量,税收立法能够梳理前期政策性减免情况,将其中合理有效的内容落实为法定式减免,并对其中作用有限或存在局限的内容加以清理。

三是将落实减税降费与加强财政可持续性相结合。减税降费给各级财政带来了一定的税收压力,财政要过“紧日子”。一方面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价及全面监督,通过节省非急需支出的方式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财政收支相对平衡。另一方面要推动完善减税降费形势下的央地税收收入分享机制,减轻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压力。

四是增强减税降费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的系统协调性。就减税降费政策而言,要加强不同税费种类政策的整合,使政策恰到好处、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减税降费政策也应当与专项债等政策相协调,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提高政策效用透明度。此外,财政政策还要与货币政策形成合力,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领域,促进宏观调控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作者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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