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受让方”)于2019年10月24日签署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转让方已将其在下表所列债权资产包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债务人的债权人。其中,下表中第7笔债券权利及担保权益、其他相关权益已于《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签署前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认归属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可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主张权益或进行转让。
据此,请有关债务人、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借款人
(主债务人)
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诉讼费、律师费及保全费用债权总额担保方式1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授信)939,453,523.8395,383,003.015,862,060.061,040,698,586.90抵押: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前海的土地使用权;保证: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刘立荣、何大兵、卢光辉2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218,061,625.8632,928,838.82-250,990,464.68抵押: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前海的土地使用权;质押: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刘立荣分别所持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95%、5%的股权;保证: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东莞金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刘立荣、何大兵、卢光辉3湖南金康投资有限公司25,999,999.256,356,999.82-32,356,999.07抵押: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前海的土地使用权;保证: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刘立荣、卢光辉4济南捷康通信器材有限公司39,999,999.148,999,999.81-48,999,998.95抵押: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前海的土地使用权;保证: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刘立荣、卢灿辉、姚幸伟5深圳市金永讯电子有限公司29,966,416.678,630,328.00196,969.0038,793,713.67抵押: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前海的土地使用权;保证: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刘立荣、卢灿辉6武汉市金铭通讯设备有限公司22,156,417.954,486,674.63-26,643,092.58抵押: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前海的土地使用权;保证: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市金铭电子有限公司、刘立荣、赵志峰7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债券)300,000,000.0066,945,750.001,679,827.50368,625,577.50抵押:深圳市金立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前海的土地使用权;保证:刘立荣合计1,575,637,982.70223,731,594.097,738,856.561,807,108,433.35
注:本清单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本清单金额仅计算至2019年8月21日,债权的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总额等具体债权金额最终以借款合同、生效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件确定的为准。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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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