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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2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群众当项目“监理”值得点赞
吴 旭

据报道,湖南省湘乡市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过程中,让村民推选出的代表当项目“监理”,对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机器是否运行正常、垃圾焚烧发电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由于环保各项指标达标,村民心服口服,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

让群众当项目“监理”,是对群众的尊重和信任,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创新之举。随着农村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迅猛发展,我们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乡村振兴、城镇化建设乃至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具体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绝不能因为“项目都是为了老百姓好”,就不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就简单粗暴违背群众的意愿做事。要时时、事事、处处尊重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与群众密切联系,让群众享有充分的表达权、知情权,参与到项目规划、建设、运行、监督的全过程。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也是最通情达理的。项目能给老百姓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好处、变化,群众自然积极支持,欣然接受。当然,群众也能在当“监理”这一过程中学到许多新知识,跟上新时代,这岂不是两全其美,一举多赢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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