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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增值税立法有利激发市场活力

李旭红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

日前,财政部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增值税作为我国最大的税种,经过近年来营改增等渐进式的税制改革,现在逐步成熟并走向立法,这对于健全我国现代税收制度体系具有积极的意义。增值税立法征求意见稿中充分反映了现代税制的特点。例如,将留抵退税制度法制化,减少了企业的资金沉淀,打通了增值税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充分体现出增值税的中性原则。此次立法将短期的政策性减免变成了长效的法定式减免。例如,降税率以及提高至季度30万元的起征点,将长期降低纳税人的负担,对于企业而言是利好,也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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