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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区民宿亟待监管跟进
王恩奎

日前,《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利用小区住宅开展民宿等住宿服务的,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相关管理规定和管理规约的约定,依法向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公安、商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同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如今,很多游客去外地旅游时,会选择入住民宿。民宿在满足庞大市场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扰民问题。那么,开在居民楼、写字楼和城区公寓的民宿是否合规?其运营规范和安全性谁来约束?相关问题亟待规范管理。如今,重庆市给小区办民宿立规矩,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规范化管理,是防止民宿扰民的重要举措,相关效果值得期待。

照理说,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等,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需要依法向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公安、商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有营业资格。可是,有些民宿位于小区中,性质介于酒店、旅馆和长租房之间。说它是宾馆,却达不到旅馆业的行业标准,有关部门难以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采集住宿人员的身份信息。这让小区民宿极易成为社会治安盲点。让小区民宿走出灰色经营地带,消除小区民宿扎堆扰民等带来的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应该通过统一立法形式,尽快给“小区民宿”立规矩,明晰小区民宿的法律概念,进一步明确民宿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告别民宿旅游野蛮生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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