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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妨弹性设置供暖时间
胡海智

每到冬天,何时供暖都是百姓关注的话题。在现行供暖标准下,供暖时间相对固定,许多地方冬季供暖是从11月上旬或中旬开始,到次年3月份或4月份停暖。然而,有些严寒地区往往10月底就很冷,如遇雨雪、大风降温等极端恶劣天气,气温骤降,不少群众都希望能提前供暖。有些地方春季回暖偶有提前,可考虑天气情况降低供暖热度或停暖。

冬季采暖是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面对气候条件和百姓生活实际需求的变化,有必要按照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供暖时间,杜绝出现“天冷了还不供暖,天热了还在供暖”等不合理现象,采取更灵活、更有弹性的供暖时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一方面,当气温突破一定限值时,各地有关部门应及时开展提前供热评估工作。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气温变化,根据天气预报情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会商气象,研判温度形势、分析天气走向,同时根据能耗、资金、成本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会同热力公司研判是否需要提前供热,提前几天供热等。如果各方面都能达到提前供暖的条件和要求,就应适时开启提前供暖模式。

另一方面,各地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供热企业要全面做好管道检测维修和系统调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完善应急预案,保障供热质量。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机关要落实好困难群众各项帮扶补助政策,保障其基本采暖需求,让每一名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

(作者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440号卫生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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