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生态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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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1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质量推进森林城市建设
□ 黄小东

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时代赋予林草部门的重大任务。2016年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为森林城市建设指明了方向。今年4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再次强调要“持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这既是对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对我们深入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森林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宗旨。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必须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聚焦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生产生活环境、身边增绿、生态服务、增收致富等实际问题,逐件逐条梳理研究解决,切实用森林城市建设看得见的变化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

森林城市建设要坚持把维护城乡生态安全作为主攻方向。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必须紧紧围绕维护城乡生态安全,坚持问题导向,既要把增绿作为首要任务,让城市的森林多起来、好起来,又要坚持城市绿化与乡村绿化同步推进,消除城乡人居环境差距,使城乡居民都能“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同时,加快推进森林城市群建设,强化城市之间的“生态联系”,构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更好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森林城市建设要坚持把系统治理作为鲜明理念。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必须坚持系统工程的思路,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既要将发展森林作为中心任务,摆在最为重要的位置,又要统筹兼顾湿地和草原保护修复、河流治理、防沙治沙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特别是要建立起部门协调、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真正将跨区域、跨部门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要求落到实处。

森林城市建设要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之路。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必须要严格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因地制宜、经济节俭、科学绿化,坚决杜绝形式主义、铺张浪费、劳民伤财的不当做法,不搞高耗水绿化,不搞奇花异草,不追求一夜成景、一夜成林,确保森林城市建设科学健康发展。

新时代有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高质量推进森林城市建设,为推动城乡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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