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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共收益不能成糊涂账
胡海智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很多城市的住宅小区公共部分带来的收益与日俱增。比如,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停车位收益;租赁摊位收益等。然而,这些本该属于全体业主共享的收益,在很多小区却成了一笔糊涂账。由于缺乏相应监督机制,很多物业公司在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上很少主动公开信息。同时,很多业主不了解公共收益,也不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缺乏相应的维权意识。

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由此可见,小区公共部分的收益,必须归小区居民共同所有,给业主“分红”理所应当。

为避免公共收益成为糊涂账,一方面,有必要唤醒业主的权利意识,加强对小区公共收益进行监督和管理。小区公共收益无论是由业主委员会管理还是委托物业管理,都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公示收支明细,并对收入支出进行审计和监督,保证全体业主对公共收益的来源、用途、金额等事项的知情权。

另一方面,主管部门要建立物业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和措施等。比如,公共收益的管理应当采取银行专户存储,收支情况单独立账,确保业主对公共收益的使用决定权。又如,推进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建立平等畅通的对话平台和合理有效的监督机制,引导和规范业主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规范物业管理决策过程。

小区公共收益“明算账”,有助于依法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建立业主与物业和谐信任关系,也是推动小区物业服务法治化、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作者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4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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