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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文物再加“安全锁”有必要
张国栋

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灯具的要保持安全距离;文博单位对社会开放期间,须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并强化夜间巡查。

一段时间以来,为展现文物建筑的魅力,增加文物建筑的旅游吸引力,不少文博单位对文物建筑进行了建筑楼体亮化。但亮化工程过度强调灯光效应,反而破坏了文物建筑的本色,还可能为文物建筑造成严重的消防隐患。

近年来,国内外文物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巴西国家博物馆、法国巴黎圣母院等相继发生火灾事故,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也为我国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

去年以来,我国有关部门联合部署了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检查中发现,一些地方还存在文物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薄弱、管理粗放、火灾防控能力不强等问题,电气故障、生活用火、施工现场违规动火等文物火灾隐患依然存在。

该《指导意见》从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管理、整治火灾隐患、加强基础建设、增强应急能力、开展宣传教育和严格督察问责七个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意见和要求,不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极具可操作性,只要落到实处,就将为我国文物再加一把切实管用的“安全锁”。

(作者地址:山西省寿阳县西北大街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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