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含各分支行)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注:债权金额以相关债权文件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附债权转让公告清单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2019年11月6日
基准日:2019年7月20日序号债务人担保方式担保人 标的债权余额
(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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