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起,山西省取消“有形建筑市场交易服务费”“地产和矿业权交易手续费”,放开“律师服务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根据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的通知,取消“地产和矿业权交易手续费”后,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和转让前期费用将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的政府部门或单位支付,不得向中标人收取。放开服务收费后,将实行市场调节价。完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内容,并及时对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显然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改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