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乡村振兴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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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10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海曙
唤醒山乡沉睡资源
本报记者 郁进东 通讯员 续大治 孙 勇

近日,浙江宁波海曙区章水镇李家坑村党支部书记李红伟正忙着带领村民修建一条山路。“这条路直通村里的‘高山农蔬产业园’,是村里的‘致富路’。”李红伟告诉记者,高山农蔬产业园占地100亩,集果蔬采摘、休闲观光体验于一体,预计明年年初就能对外开放,“届时每天能接待上千人,村集体经济预计每年收益可近百万元。”

章水镇是宁波鄞西平原通向四明山腹地的出入门户,也是浙东革命老区。受山多地少以及远离中心城区等多种因素影响,大部分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镇领导班子经过实地调研发现,单由这些村自己组建经济合作社开展经营创收,很难吸引有实力的工商资本。去年9月,包括李家坑村在内,章水镇的20个村以镇村联建模式,在宁波市率先成立乡村振兴公司,镇属资产和村集体联合入股,年底进行“保底收益+按股分红”。

单打独斗不可行,协同发展更长远。在乡村振兴公司中,镇属资产占51%的股份,20个村以村集体为单位按不同资金比例入股,共占49%的股份。为确保入股的村集体资金每笔都花在“刀刃”上,章水镇监察办公室不仅对乡村振兴公司的各项经营决策进行建档立策管理,公司的每一项重大项目部署、资金动用,还将全程接受监察办公室的监督。

一方面,公司以市场价集中收购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厂房、土地、山林等,通过规划、提升和改造,把闲散、“沉睡”资源串联成线、包装成块,打造成优质资源包,进行市场化运营、项目化运作;另一方面,通过科学培育乡村业态、精选优质投资项目,实现资源共享、效益最大化,带动村级集体共同发展和村民增收。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开发是载体,引入市场力量是关键。郑家村是章水镇的第二大村,全村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口从事浙贝母种植。然而由于生产经营“低、散、乱”,贝母价格从5年前的每公斤45元一路跌至去年的13元。“无资产、无资金,再加上经营人才缺乏,产业发展不起来,增收致富就是一句空话。”该村党总支书记郑宏国说。

去年9月,乡村振兴公司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整合三个村分散的土地资源,与杭州一家公司合作,募得资金1200万元打造浙贝母产业园区。“乡村振兴公司负责土地流转、拆迁安置、基础建设等工作,整体租赁收取固定收益;杭州的公司以专业化经营,打造浙贝母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邵将炜是当地浙贝母协会的负责人,也是杭州运营公司章水项目的负责人,在他看来,乡村振兴公司介入后,通过科学种植和及时清洗切片,重新打响了章水浙贝母的品牌,并借由加工成片剂提升附加值,这一优势产业的复兴指日可待。

目前,乡村振兴公司已流转闲置土地400多亩、盘活建筑600平方米,引进1700余万元工商资本入村。成立至今,已实施三个项目。除李家坑村的“高山果蔬农业园”外,浙贝母产业园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已产生效益。去年,每个村获得公司分红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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