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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对症施治小区“僵尸物品”
房清江

不少市民发现,在一些胡同和小区里,废旧自行车、家具、大件垃圾等“僵尸”物品常年废弃,占用公共空间,影响公共环境,甚至存在消防隐患。

除了占用楼道影响消防安全属于明显违法之外,大多数“僵尸物品”涉及确切的物权,未经权利人同意,处置起来确实比较麻烦。其实,小区“僵尸物品”大多是可回收物品,只是未得到及时处理,这主要是因为缺少回收渠道和处理回收积极性。对此,除了要通过物业部门耐心做好居民工作,让居民配合和支持处理“僵尸物品”,长远来看,还得着眼于问题的症结,对症施治,努力建立一套长效机制。

一方面,应将居民淘汰的物品纳入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比如,较大的小区可设立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物业提供大件垃圾上门回收服务,或者由小区物业代为处理冲抵物业费等,及时将废旧物品导流出去,防止“一搁就冷”,最后变成“僵尸物品”。又如,小区建立淘汰物品定期处理周行动,引导居民处理那些想用又实际用不上的物品,及时腾库清理。

另一方面,应完善小区公共空间的执法管理机制。其一,小区楼道的消防安全管理执法应经常化、精细化,倒逼僵尸物品所有人及时处理这些物品。其二,应完善法律法规,赋予消防、小区物业行政管理等公共管理部门适度且在程序上可控的强制处理权力,探索通过严格的认定程序、公告程序、公共托管保全程序以及处分记录备查程序,为小区物业清理那些居民拒不处理或者物主故意失联的“僵尸物品”撑腰。

(作者单位:湖北省嘉鱼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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