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9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最高检积极回应律师关切——
专项监督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本报记者 李万祥

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针对部分检察机关存在听取律师意见不够,律师执业保障不充分等问题,最高检专门部署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同时通过统一业务系统对违规情形进行流程拦截,在流程监控软件中增加违规情形的自动监控,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平台推广使用。

据了解,全国检察机关自今年7月至明年1月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这次专项监督活动将保障律师的会见、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人身权利,以及其他妨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的情形等5个方面的执业权利作为监督重点。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重点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协调推动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积极回应律师关切,共同深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律师会见、通信权方面,此次监督包括随意扩大不准会见的案件范围、变相要求提供法律规定以外的文件材料等限制、阻碍、侵害、剥夺律师会见、通信权等情形。律师阅卷权方面,监督包括对于律师正当的阅卷要求,未及时安排,且未说明理由;对于律师合理阅卷次数和时间进行限制;对于律师复印案卷材料收取过高费用等情形。

律师调查取证权方面,监督对于律师收集、调取证据的申请不能及时作出决定等情形。针对律师人身权利方面,监督包括对律师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律师被非法关押、扣押、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人身自由等未能提供有效保护等情形。

据悉,最高检对此次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实行月度通报制度。记者从专项监督活动相关情况月度统计表中看到,统计表对检察院、公安、法院、国家安全部门可能存在不受理回避要求或复议申请、不受理答复强制措施变更解除的申请、未告知涉嫌罪名和有关情况、不允许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限制律师收集核实调取证据材料等14项妨碍律师执业权利的情形,都予以详细列明,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客观,监督效果明显。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