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网站发布信息显示,为积极稳妥推进私募基金领域对外开放,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基金业协会推出4项具体配套政策,一是明确外资私募实际控制人可以是受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境外机构;二是明确外资私募基金投资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标准;三是为外资私募外籍高管和投资经理开设英文从业资格考试;四是放开外资私募产品参与“港股通”交易限制。
专家表示,上述举措为外资私募管理人进入中国市场创造了公平竞争的商事环境,也向国际市场传递了我国基金行业对外开放的坚定信号。
基金业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这些金融开放政策,桥水、元盛等更多优秀海外基金公司和海外专业人才能够加速进入中国,为广大中国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专业产品与服务,推动我国基金行业实现充分发展和普惠使命。
基金业协会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6月底,已登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875家,较上月减少16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4679家,较上月增加20家;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747家,较上月减少7家;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3家。
早在2016年6月30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正式发布,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申请登记成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并开展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在内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开展对外资私募机构的登记工作。政策自发布以来即成为海外市场的关注热点,富达、贝莱德、瑞银等国际知名金融机构积极在华设立外资私募管理机构。截至目前,共有21家外资机构在协会登记,备案产品46只,资产管理规模54亿元人民币。
基金业协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各项政策,欢迎外资私募管理人在合规经营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在华展业范围,申请开展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京东数字科技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认为,近期部分金融开放举措时点前移、准入限制放宽等举措,显示出监管部门推动金融开放进程“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决心。私募基金开放举措的推出,是积极扩大金融领域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短期对资产管理行业必然带来一定的挑战,中长期看则是重要发展机遇,有利于私募基金行业乃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提升经营和管理水平。今后,各方应继续完善对外开放的相关法律等举措,这既是中国经济发展到现阶段的客观需求,也是国际社会对于中国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