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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8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规范游泳场所也是民生大事
戴先任

时值盛夏,游泳健身广受欢迎。然而,不久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部分城市游泳池水质卫生抽查不合格场所名单(第一批)》显示,部分城市存在部分游泳场所卫生不达标问题,亟待治理。

现实中,一些不合格游泳池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乱、脏、危”。比如,一些游泳馆未按照要求公示相关信息,部分泳池未妥善执行入池前清洁程序,还有不少消费者直接穿着拖鞋就进入泳池,造成部分游泳场所细菌总数超标。不仅如此,一些游泳场所救生人员配备不到位,一些救生员“开小差”。

游泳场馆存在的这些问题,暴露了行业发展乱象。这与监管缺位、监管乏力有很大关系。目前,一些游泳池设在居民小区内,监管部门监管难度较大,这也是监管乏力的客观原因。因此,必须消除游泳馆的安全、卫生隐患,还公众一个安全、清洁的游泳场所,将规范游泳场所当成一件民生大事来办。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创新执法手段,在此基础上实施常态监管、动态监管。对于游泳者来说,也要增强文明素养,自觉遵守相关守则和规定,杜绝不文明行为。能否管好一个游泳馆,体现的不仅是相关部门履职能力,也与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密切关联。因此,地方政府应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尽职尽责,消除公共领域的安全隐患,守护好公共安全这一最大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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