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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  下一版 2019年5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加大举报医疗骗保奖励力度
余明辉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近日联合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并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额度达10万元。

事实上,这种举报医保骗保奖励最高10万元的措施,此前不少省市已出台,但有些地方骗取医保基金现象仍不时发生。医疗骗保屡禁不止原因众多,其中不容忽视的是,长期以来在医保基金维护保障方面,缺乏一套足够有效的举报奖励机制,尤其是激发医疗定点机构内部人员举报奖励机制,不能有效激发社会更多积极举报的内生动力。就此而言,国家和地方完善“举报骗保有奖”制度,尤其是对骗保机构内部知情人员举报查证属实适当增大奖励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如果制度有效落实,对激发下一步社会举报医保金骗取行为,将具有很大促进作用。

当然,举报奖励制度要发挥作用,需要有配套措施来支持,比如相关举报奖励是否设有最低奖励额度等,这也是去年国家出台“举报骗保有奖”制度、授权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具体办法时,舆论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所以,在细化、完善“举报骗保有奖”制度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上,完善规定最高的“天花板”奖金规定很重要,规定当地最低的“地板”奖励额或者执行好国家规定的最低奖励标准,以维护群众起码的举报积极性也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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