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资本入乡是市场经济行为,要充分体现互利性。因此,资本入乡要带着老乡一块干,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采用合作社、入股分红等方式,包括把政府补贴量化折股到户,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对资本入乡的规范监管,核心是建立一道“防火墙”,防止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近一段时间,关于资本投资农业的消息频频传来,不仅互联网企业养猪、IT企业种水果有新进展,汽车企业、地产企业也加入了务农大军,新一轮资本跨界务农热潮袭来。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有关城乡融合发展的文件,提出要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笔者认为,对工商资本入乡,既要鼓励支持,也要规范引导。
农业投资大、周期长、风险大,被认为是弱质产业。逐利的资本为何这么热衷进入农业?一方面,农业堪称永不衰退的产业,受经济周期影响相对较少。工商资本寻找资金出路,积极进入有发展潜力和相对安全的农业领域,也是提前布局蓝海市场。另一方面,强农政策力度持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有很大改观,农村投资环境持续向好,投资农业常能享受到补贴。加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农村成为投资热土。
长期以来,农业发展面临着缺资金、技术的难题。工商资本入乡带来的资金、技术、管理、市场等,都是发展农业的良药。很多企业热衷农业,但不再关注传统农业,而是聚焦以高效、品牌为标志的现代农业,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要稳定市场主体预期,促进工商资本入乡,引导其为乡村振兴提供支持。鼓励其进入适合企业化经营的、一家一户农民干不好的领域,比如高效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平台型农产品电商等。
投资农业,社会资本必须有足够的耐心。不可否认,当前涌入农村的工商资本质量参差不齐,目的各异,有些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无论农业产业链的哪个环节,土地对资本的诱惑如影随形。工商资本如果在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进入农业领域,尤其是需要大面积、长时间租赁农村土地的领域,很容易采取“短期行为”,产生消极效应。现实中,一些工商资本流转农民土地后因经营不善“跑路”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存在农地非农化的情况。所以说,工商资本在入乡之前,应在这方面有充分思想准备。
工商资本入乡是市场经济行为,要充分体现互利性。资本逐利无可非议,但也要保证农民能平等地获得发展红利,防止资本对农民的挤出效应。一般来说,相对于工商资本,农民是弱势方。国际经验表明,农业的稳定发展单靠公司农业是不可能的,主要还是靠农民群体。因此,资本入乡要带着老乡一块干,不能搞成资本下乡圈地占资源、老板坐地收钱、农民得不到好处。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采用合作社、入股分红等方式,包括把政府补贴量化折股到户,让广大农民共享发展成果。
农业具有多功能性,除了保供给、保生态,还有保收入、保民生的作用,为农民和农村起到就业缓冲带、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中国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伴随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必然会经历农民减少的过程,但这很漫长。我国未来农业的发展,既不能以农户衰落为代价,又不能简单地排斥企业进入,而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混合型经营,其特点是农民为主、多方参与。
对资本入乡的规范监管,核心是建立一道“防火墙”,防止农村集体产权和农民合法利益受到侵害。要加强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的事前审查、事中监管,对社会资本流转农户土地前,要对其投资动机、资金情况、经营能力等方面作出评估,对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管,防范和化解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